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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务院加快培育新兴产业的介绍

发布于2010-11-01

国务院在18日发出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第一、要加快落实知识产权战略。支持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第二、《决定》明确,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征,立足中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

第三、《决定》指出,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

第四、《决定》还指出,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放在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出位置。要坚持科技创新与实现产业化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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